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上市案例分析
作者:王国强
以下部分文字摘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全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上市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后,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者通过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上市是一种效果非常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专精特新小规模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上市的案例。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科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单位、国家绿色建筑华南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科院专注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主营科研、规划、设计、咨询、检测与公信、项目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是业内先行者和国内外知名领导者。截至2016年底、企业净资产2.9亿元,员工587人。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净利润3165万元。
建科院前身是30人编制的科研事业单位,划转至国资管理体系后、于2007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011年启动股份制改革,2013年,建科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成功完成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登陆A股创业板。先后经历20多个涨停板,股票价格从3.68元最高涨到52.74元,既推进了企业跨越式增长,又实现了国有资本快速增值。
建科院的案例总结一下经验有几点可供借鉴学习:
第一,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模式。为做好改革方案设计,建科院坚持统筹考虑、精心设计,合理把握战略投资者和管理层、核心骨干持股比例。其中,市国资委旗下平台公司持股60%,管理层与核心骨干持股15%,中关村发展集团、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和英龙建安集团合计持股25%,既实现了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又体现了对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作用,同时整合优质战略合作资源,为进一步走向资本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完全有条件通过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科院从事业单位转制而来,员工人数不多,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并不大,但是从事的行业是建筑科技创新和服务业,有很高的知识含量和较高的行业壁垒,属于典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只要业务精,技术高,产品有市场,通过股份制改革整合业务和金融资源就能迅速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登陆,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