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
主要法律依据是《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中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各类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关于信息的收集。因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收集个人信息。《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信息。
综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有权收集个人信息,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应当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信息。
可以收集与劳动合同、与疫情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
企业在获得政府授权的情况下有权收集与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一般包括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过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员工在疫情期间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等。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收集的信息会有所差别。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当然也包括企业。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企业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若员工存在染病、疑似染病、或者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形,一是存在传染他人的可能性,二是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工作安排,所以企业有权收集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个人信息。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有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综上,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并且经过脱敏的个人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向社会发布,其他主体无权对外公开。
侵权者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侵权责任。公民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向被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以上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行政责任。《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行政责任。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吊销执业证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行政责任包括拘留、罚款。《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侵害个人信息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任何个人和组织利用网络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行政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3、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单位或者公民都可能构成本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承担的责任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
看字太累?懂你!听法同步上线喽 喜马拉雅搜索:朋信小月月 本文作者 苑春壹 实习律师 东北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 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法律顾问、商事诉讼纠纷等。 手机:13884118952 邮箱:pengxinlawfirm@163.com
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