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债还捐款,债权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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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捐赠能否被撤销,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观点认为,在自己负债的情况下,作出减损自身财产的行为,本身就是让债权人处于更大的风险当中,因此,债权人有理由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撤销权。而且,从公平的角度说,受益人虽然没有获得捐赠,实质上也并未遭受损失,因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一定的合理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来看,《合同法》对捐赠有特殊保护的立法倾向是公益捐赠是不能被任意撤销的。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应当适用于公益捐赠。
我们认为,一方面,虽然《合同法》规定公益捐赠属于诺成合同,不需要实际履行为生效要件,但也同时规定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既然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履行公益捐赠,那么债权人势必可以将不履行的条件作为撤销权的理由。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债权人可以任意行使撤销权。如果受益人还没有接受捐赠,说明受益人还没有认为自己可以使用捐赠物,因此,债权人在捐赠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不会对受赠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如果在受赠后,比如医院的医护人员开始使用捐赠的口罩、防护服了,而此时债权人再行使撤销权,受益人无法将受赠物退回。此时,就不适合支持债权人的撤销主张。综上,我们认为,在捐款影响债权人权益的时候,如果财产尚未交付,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捐赠行为;但如果财产已实际交付,则无法实现撤销权。
看字太累?懂你!听法同步上线喽 本文作者 王旭 实习律师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 法学硕士 大连海事大学 硕士学位 主要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公司法律顾问、婚姻家事、财富继承等。 手机:15041156500 邮箱:pengxinlawfirm@163.com 喜马拉雅搜索:朋信小月月
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