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如何设计员工持股方案
作者:王国强
以下部分文字摘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全案》
员工持股条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革如何搞股权激励?先给大家分享两个案例:
1984年,福建省55名厂长经理给省委领导写信,要求给企业放权,其中有一项是:企业提取的奖励金,企业有权使用支配,有关部门不要干涉,奖金与企业利税挂钩,确定合理的利税奖金比,上下浮动,不封顶、不保底,企业内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行浮动工资、职务补贴、岗位补贴等多种形式的奖惩办法。他们说,要这些权力,绝不是为了以权谋私,只是想在目前的条件下,搞活企业,落实责任制,克服大锅饭,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000年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外来投资者,公司总股本8000万元,除了国有股和外来投资者,职工入股2600万股,经营者1000万股,同时企业进行了职工身份置换,打破职工铁饭碗,身份置换后企业招聘解聘就容易了。职工入股后成了企业的主人,生产积极性提高了。
从上述两个案例虽然发生在不同的年代,但是在激发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上,国有企业改革是一脉相承的。一方面通过采取分利、分红、分股等多种方式,建立职工与企业效益挂钩的机制,一方面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措施,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吃大锅饭的思想,真正落实按劳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职工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主要目的也在于建立有效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实施员工持股主要条件有:
(一)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
(二)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员工范围为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员工需按照评估价格出资入股。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三)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并实施了混合所有改革,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四)持股比例。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