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三种情况
2021-03-12 14: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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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本应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做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这里的第三人一般不包括债权人。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恶意串通利用虚假诉讼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很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情况下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
情 况 一
情 况 二
情 况 三
案 例
提 示
【九民会议纪要第120条】
看字太累?懂你!听法同步上线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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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苑春壹 实习律师
东北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
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法律顾问、商事诉讼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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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