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疫情一波三折,游客请注意出现旅游纠纷咋办?

2020-08-06 16:35:12 206

武汉的热干面之后,北京的炸酱面、新疆的拉条子,大连的蚬子面先后受到疫情的影响,国内疫情一波三折,短期内消失似乎不太可能,可是生产不能停,日子还得过,驴友们也憋坏了,可以是突发的疫情影响无法继续旅游的,旅游合同如何处理呢?


01旅游合同能否解除?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规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上述限制措施已影响了旅游服务合同的履行,构成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和《旅游法》第67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对旅游行程产生影响导致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旅游者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变更合同,如改期等。如果协商不成,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解除合同。


02旅行团防疫措施费用由谁承担

旅游途中遇到新冠肺炎疫情,为防疫增加的消毒、防护用品费用如何承担?

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突然,部分旅行团尚在旅游过程中就遭遇到疫情影响,为了旅游安全,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比如进行消毒,为游客佩戴防护用品,购置体温枪等防疫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首先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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