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企业相关问题的法律解答

2020-02-12 16:31:28 202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企业

相关问题的法律解答

2020 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仅冲击着全国人民的春节生活,也对中小企业的日常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疫情在法律上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疫情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该如何处理?是一直困扰中小企业的问题。为此,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特准备本解答供您参考。

应当说明,本解答的内容依据为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司法部门或政府行政部门针对此次疫情有更新相关解释或意见的,应以相关解释或意见为准。

未作特别说明时,本解答中所称企业系指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企业,不包含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本解答不是正式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内部使用和本所客户参考。在制作时参考了法律专业人士的相关文章,在此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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