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尔反尔,承诺捐赠却未实际履行会被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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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我们国家遇到大灾难,“捐赠”是必然被人们讨论的主题。捐赠与否,捐赠多少,都不知不觉的影响人们对捐赠者的评价。有时候,关于捐赠也发生不少尴尬的情况,比如有的企业承诺捐赠几百万,却没有实际兑现,有的明星承诺捐赠物资,实际却存在落实的困难。那么问题来了,公开承诺捐赠却不兑现,得了好名声却没有付出,法律能允许这样占便宜?当然不。
涉及社会公益的赠与一般的赠与不同,如果企业或者个人通过表达捐款意愿为自己赢得了好的名声,但实则开具很多“空头支票”,这不光会引起受捐助者的失望情绪,也有悖公序良俗,因此立法者为公益捐赠和一般赠与设计了不同的法律对待。
如果是一般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具有任意撤销权的。《慈善法》也规定如果捐赠人已经在公开媒体上表明捐赠或者签订书面协议对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捐赠,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拒不交付,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提起诉讼。
看字太累?懂你!听法同步上线喽 喜马拉雅搜索:朋信小月月 本文作者 王旭 实习律师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 法学硕士 大连海事大学 硕士学位 主要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公司法律顾问、婚姻家事、财富继承等。 手机:15041156500 邮箱:pengxinlawfirm@163.com
本文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