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盘活存量资产典型案例之广西自治区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产权转让项目

2023-05-18 08:54:10 140
摘要:


本项目通过产权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及相关在建工程,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情况:

本项目盘活的存量资产为钦州北港物流名下的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项目,包括29.37公顷的海域使用权。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1月交工。2018年11月,为全面落实中央决策及自治区政府有关部署,支持香港发展,同时进一步弥补钦州港散货生产能力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改造工程启动,计划将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 号泊位建设规模由2个10万吨级原油泊位改造为2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并作为香港临时供砂码头。

12号、13号泊位配套道路堆场工程建设面积253140㎡,主要建设内容为陆域形成、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电气、给排水及消防、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建设总投资约18000万元。

2021年,北港集团下属北港物流对钦州北港物流的物流业务进行剥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钦州北港物流99%股权的方式,对外转让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及相关在建工程,盘活存量资产。

经验总结:

1、超额回收前期建设投资。
在自治区国资委的支持下,北部湾港集团经充分论证,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钦州北港物流99%股权的方式转让本项目,引进海上风电项目设备制造企业。一方面充分释放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项目价值,拉动港口吞吐量增长,另一方面,回笼资金1.7亿元,转让价格显著高于项目投入成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互利互惠,充分带动新增投资。
北港物流利用回笼资金投资新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48亿元。同时,项目受让方湖南锦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本项目资产,在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投资建设钦州锦峰海洋重工年产30万吨风电产业项目,预计总投资13亿元。双方的合作充分的拉动了新的投资增长。

3、保留一定的控制权,妥善解决资产盘活后续风险。
为做好北部湾港口码头的统一管理,北港集团与受让方约定,码头建成后将委托北港集团经营管理。为此,北港集团采取保留钦州北港物流1%股权及提名一名董事的方式,确保对泊位后续规划建设的控制,并拥有码头的回购优先权。


盘活成效:

根据设计标准,12号、13号泊位配套堆场容量为42万吨,可年中转散货量280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金属矿石,其中煤炭130万吨/年、金属矿石150万吨/年,为钦州港集装箱自动化码头建设提供了强力保障,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大榄坪作业区吞吐能力,对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弥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万吨级散杂货码头短板、促进与平陆运河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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